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有关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 [2014]5号)文件精神,现将做好学校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和地点
学校2016级至2019级全体本科学生。室内测试地点:教学1号楼1楼西南角,室外测试地点:西操场。所有学生一律先进行室内项目的测试,再进行室外项目的测试。
二、测试内容
男生:
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裸眼视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测试结果报体育学院)
室外测试项目:50米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
女生:
室内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仰卧起坐、裸眼视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测试结果报体育学院)
室外测试项目:50米跑、800米跑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测试项目均为必测项目,若有一项未测,则测试成绩无法评定,直接影响学生正常毕业。
三、测试流程
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全部先进行室内测试再进行室外测试。具体测试流程如下图:
刷卡→ 室内项目测试→ 室外项目测试→ 测试结束
需刷卡对象:新入校学生、转专业学生、退伍,延修学生、专升本学生、遗失补办新卡学生
注:视力项目测试由各学院负责完成
四、测试组织
1、学校成立《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统一组织领导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为了不影响大学体育课程的正常教学,2016级至2019级的本科生的测试工作全部利用周末时间集中进行测试。本次测试的素质项目测试结果作为本学期一、二年级学生《大学体育》课程身体素质考试成绩,课堂上不再进行测试。
2、体育学院负责制定学校2019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的具体实施方案,承担全校本科学生的身体形态、身体机能和身体素质的测试工作。各学院承担本学院所有本专科学生的裸眼视力测试任务,并将测试数据报体育学院。视力测试仪请到体育学院办公室领取,联系人:马静红,电话:7971472。体育学院负责将全校本科学生所有测试项目数据通过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
五、时间安排
9月21日、22日、10月19日、20日:进行2018级学生的测试工作;
10月26日、27日、11月2日、3日:进行2017级学生的测试工作;
11月9日、10日、16日、17日:进行2019级学生的测试工作;
11月23日、24日、30日、12月1日:进行2016级学生的测试工作。
视力测试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自行安排,11月15日之前,务必将视力测试数据报体育学院马静红老师处。
六、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按照学校测试工作的统一日程安排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测试,规范检测。体育学院在组织测试前要制定详细的安全防范措施,明确安全工作责任制,分解责任,并责任到人。
2、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个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正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可申请不参加测试(《免测申请表》在体育学院网页的下载中心,一式二份;免测申请表需附校医院证明)!测试全部结束后,届时以一定方式公布未测学生名单。
3、注意测试安全。测试前,要检查场地、器材是否符合完全标准。避免运动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检测人员要组织学生做好准备活动。
4、加强测试现场的医务保障。学生在参加800米(女)/1000米(男)测试期间,学校医院要安排急救医生值班,与检测人员一起及时处理测试期间发生的安全隐患。
5、学生在测试前一天注意休息,确保有一个好的精神面貌参加测试;学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校园一卡通和身份证(新系统第一次使用时,需要两个证件的信息,两证缺一不可),着运动装、胶底鞋参加测试;参加测试学生必须按通知安排的时间准时到达测试地点(西北师范大学体质测试中心,教学1号楼1楼西南角),测试结果将装入每位学生的个人档案。教育部规定测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望各位同学认真对待测试工作。
附件:
1.西北师范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
作领导小组名单
2.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
年修订)》测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教务处 体育学院
2019年9月16日
附件2
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秋季学期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工作日程安排表
测试 年级 | 周 次 | 日期 | 测 试 时 间 | |||
上 午 | 下 午 | |||||
8:00—10:00 | 10:00—11:50 | 14:30—16:00 | 16:00—18:00 | |||
2018级 | 第 四 周 | 9月21日(星期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美术学院 哲学学院 |
9月22日(星期日) | 商学院 | 传媒学院 | 经济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
第 八 周 | 10月19日(星期六) | 法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院 | 音乐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 |
10月20日(星期日)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舞蹈学院 | 地理与环境 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心理学院 | ||
2017级 | 第 九 周 | 10月26日(星期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美术学院 哲学学院 |
10月27日(星期六) | 商学院 | 传媒学院 | 经济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
第 十 周 | 11月2日(星期六) | 法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院 | 音乐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 |
11月3日(星期日)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舞蹈学院 | 地理与环境 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心理学院 | ||
2019级 | 第 十 一 周 | 11月9日(星期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美术学院 哲学学院 |
11月10日(星期日) | 商学院 | 传媒学院 | 经济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
第 十 二 周 | 11月16日 (星期六) | 法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院 | 音乐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 |
11月17日 (星期日)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舞蹈学院 | 地理与环境 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心理学院 | ||
2016级 | 第 十 三 周 | 11月23日 (星期六) | 马克思主义学院 社会发展与公共管理学院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美术学院 哲学学院 |
11月24日 (星期日) | 商学院 | 传媒学院 | 化学化工学院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 | |||
第 十 四 周 | 11月30日 (星期六) | 法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教育学院 教育技术学院 | 音乐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 |
12月1日 (星期日)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舞蹈学院 | 地理与环境 科学学院 | 旅游学院 心理学院 |
注:本次参加测试学生不含体育学院和部分敦煌学院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