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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18号)

更新时间:2021-10-20点击次数:81字号:T|T
   10月17日,根据陕西省通报2名核酸检测阳性游客曾在我省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旅游参观等活动。10月19日,兰州市城关区紧急通报辖区6人核酸检测阳性并公布行动轨迹,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其中的4例为确诊病例,2例为无症状感染者,目前有关方面正在积极开展流调摸排、核酸采样检测、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针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根据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甘肃省高校疫情防控紧急会议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严格做好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学校各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迅速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调工作,对2021年10月9日(含)以来从内蒙古额济纳旗、甘肃省张掖市、酒泉市(金塔县)、嘉峪关市、陕西省西安市、宁夏银川市返兰人员以及对照《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兰州市城关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相关情况的通报》中与确诊病例有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信息,确保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无遗漏。

   学校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会同各学院(单位)分别负责做好教职工、学生信息摸排工作。国际合作交流处会同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做好外籍教师、留学生信息摸排工作。离退休职工服务中心负责做好离退休职工信息摸排工作。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做好校内临时用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处会同武装保卫处做好校内租住人员信息摸排工作。基建处负责做好在建工程工地施工人员信息摸排工作。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做好在校外实习学生信息摸排工作。

    2.严格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后勤保障部负责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后勤保障部、资产经营公司、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落实落细餐饮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清洁消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设置“一米线”,督促、要求相关人员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3.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和健康观察学校师生要按规定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自觉接受健康监测、主动报告个人和共同居住人员健康情况。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个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及会议。各学院(单位)举办(承担)的各类学术会议、竞赛等涉及校外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推迟或改为线上进行。改为线上进行的集体活动方案要及时向学校报备。广大师生要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和疫情防控机构发出的风险提示,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坚持非必要不离校原则,尽量减少人员频繁流动,确有离兰外出必要需经学校批准。

    5.严格做好校园出入管控工作。武装保卫处负责加强校院门卫管理工作,常态化落实好外来人员测体温、戴口罩、验“双码、登记等措施。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兰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禁止外来无关人员、无关车辆入校。全校师生及有关人员须积极配合校园出入管控查验工作。

    6.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及报备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加强每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动态精准地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7971995、13309427020)报告有关情况。

    7.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和宣传引导。党委宣传部会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进一步加强师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习惯指导,做好政策解读,有效开展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师生、家长关切。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统一安排,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积极主动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学校稳定。

 

 

西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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